由于工业废水对环境影响大,处理难度大,在生产和处理中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。大致总结如下7:
1.在使用有毒原料和生产有毒中间体和产品的过程中,应进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,消除滴漏,减少损失,采用合理的工艺和设备。
2.优先选择无毒的生产工艺替代或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,尽可能消除或减少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。
3.含有剧毒物质的废水,如含有某些重金属、放射性物质、高浓度苯酚和氰的废水,应与其他废水分开处理,回收有用物质。
4.类似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,如食品加工废水、制糖废水、造纸废水等,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统进行处理。
5.流量较大且污染较轻的废水应妥善处理并回收利用,不应排入下水道,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处理的负荷。
6.一些可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,如苯酚和氰化物废水,应先进行处理,然后按照允许的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,再进行进一步的生化处理。
7.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应单独处理,不得排入城市下水道。